實地試驗目的
研究公眾對在單車徑上使用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的接受程度
了解電動個人移動工具、電動輔助單車及普通單車之間的互動
就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使用者施加若干安全要求的成效
實地試驗詳情
已截止報名
參加者要求
持有私家車或電單車有效正式駕駛執照
具備操作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經驗和技巧
自備符合要求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以進行試驗
電動可移動工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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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個人移動工具 (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等) |
電動輔助單車 | ||
速度限制 | 每小時不超過25公里 (只限實地試驗的特別安排,如有疑問,請與主辦單位聯絡) | 動力輔助最高至每小時25公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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闊度限制 | 不多於650毫米 | 不多於700毫米 | |
最大功率 | 不適用 | 連續額定功率<=250W | |
重量限制 | 30公斤 (只限實地試驗的特別安排) | 30公斤 (只限實地試驗的特別安排) | |
安全配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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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安全 | 符合電力產品標準/認證
符合電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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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電力產品標準/認證
符合電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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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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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方法
參加者可透過填寫以下電子表格及遞交所需文件(必須登入Google帳戶)
或
發送電子郵件至info@emdsitetrials.hk遞交參加表格,以提供下列資料:
- 參加者姓名
- 聯絡電話
- 攜帶參與實地試驗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型號
- 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照片(需拍攝其前、後、左、右)
- 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產品編號(Serial No.)
- 預算參與的地點、日子和時間(只作參考之用)
註:參加者填妥表格或透過電子郵件遞交後,會在2個工作天內收到主辦單位回覆確認申請,及於在十月底或十一月初知會參與實地試驗事宜。
參加者需知
- 可選擇只參與科學園或將軍澳的實地試驗,亦可同時參與兩個地點的實地試驗。
- 需配戴單車安全頭盔,為探討電動個人移動工具/電動輔助單車及單車之間的互動,主辦單位會供應有標示的安全頭盔。
- 整個實地試驗及每時段之參加名額有限,如某一時段參加人數超出名額,主辦單位會以抽籤形式安排參加時段,並會有後補名單。參加者或需在另一日子或時段參與實地試驗,參加者必須接受主辦單位最終安排。
- 需在登記並獲取錄通知後,參加簡介會以了解所需遵守的駕駛規則、交通規則及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或會要求參加者攜報名參加實地試驗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到指定地點,進⾏電動可移動⼯具的檢測,以確定該電動可移動⼯具符合參加要求。
- 需提供個⼈資料文件(包括個⼈⾝份證明文件、駕駛執照副本、近三個⽉內發出的地址證明及其他所需資料)以申請「⾞輛許可證」及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保險費用及購買由主辦單位負責)。如未能成功提供所需文件或資料不準確⿑全⽽導致未能成功獲審批「⾞輛許可證」及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參加者將不能參與實地試驗。
- 需預先繳交申請「⾞輛許可證」的費⽤(港幣$820圓正),參加者在完成實地試驗後會獲退回費⽤。
- 需明白駕駛的電動可移動工具為汽車,及遵守《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下適用於騎單車者的及汽車的要求,以及就實地試驗而設的規則和臨時交通標誌和道路標記。如有發現違法行為,運輸署及其委託的顧問公司/主辦單位職員會發出警告,嚴重者會被要求即時離場及取消資格。
- 在實地試驗範圍、日期和時間以外的情況下在道路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屬違法行為。這規定同樣適用於前往及離開實地試驗範圍的情況。
- 主辦單位不設現場報名和申請,任何人士如沒獲發「車輛許可證」或領牌而在道路上使用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行為。
- 使用沒有領牌或沒獲發「車輛許可證」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
- 「車輛許可證」屬一次性安排及只適用於是次實地試驗。
- 主辦單位會在參加者參與實地試驗當日,要求檢視其身份和所攜帶的電動可移動工具以確認符合參加資格,主辦單位如發現有任何不符情況,可取消其參加資格。
- 運輸署及其委託的顧問公司/主辦單位均可對以上實地試驗的詳情、參加者要求、電動可移動工具要求和此參與者需知作出修改,參加者需接受主辦單位最終安排。
- 請自行保管個人財物,如有任何損壞或損失,主辦單位將毋須負責。
- 惡劣天氣下之活動安排:
活動取消 - 若天文台於活動開始前3小時生效/發出
- 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
- 紅∕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若活動進行時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紅∕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活動如期∕繼續舉行 - 若天文台於活動開始前3小時除下
- 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或
- 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若天文台於活動開始前3小時生效/發出
- 我們會在實地試驗場地進行影像分析,以監察單車徑使用情況。如欲查看有關之私隱政策聲明及收集個人資料聲明,請按此。